李某系个体工商户“某宝宝儿童乐园”游乐场的经营者。2021年10月25日,白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李某支付800元,用于办理上述游乐场的年卡会员。双方口头约定,年卡会员有效期为2021年10月25日至2022年10月25日,在此期间白某可不限次数地进入游乐场享受娱乐服务。2022年2月1日,该游乐场停业。白某遂起诉请求解除与李某口头订立的服务合同,由李某返还剩余的预付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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