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廖某茂系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2015年起,廖某茂为增加某科技公司市值进而为高价转让作准备,安排公司财务、仓储等人员通过私刻交易相对方印章、伪造采购、销售单据及流水等方式虚增公司经营业绩。
沉迷股市的朱某,利用其负责公司财务的职务便利,12年里陆续侵占公司财产达1300余万元。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朱某提起...
近日,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职务侵占案件,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被告人杨某系某公司财务总...
窃取微信、QQ等通讯信息,组群诱骗公司财务人员转账,再借用他人银行账户跑分走账、层层洗钱……就这样,公司的钱流入了不法分子的口袋。近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