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 的搜索结果,共290条

指导性案例208号: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诉张永明、张鹭、毛伟明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1.破坏自然遗迹和风景名胜造成生态环境损害,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请求侵权人依法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对于破坏自然遗迹和风景名胜造成的损失,在没有法定鉴定机构鉴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参考专家采用条件价值法作出的评估意见,综合考虑评估方法的科学性及评估结果的不确定性,以及自然遗迹的珍稀性、损害的严重性等因素,合理确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额。

指导性案例207号: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诉王玉林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1.人民法院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应当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对非法采矿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不仅要对造成山体(矿产资源)的损失进行认定,还要对开采区域的林草、水土、生物资源及其栖息地等生态环境要素的受损情况进行整体认定。

指导性案例206号: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诉朱清良、朱清涛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1.两个以上侵权人分别实施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一个侵权人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都不足以造成全部损害,部分侵权人根据修复方案确定的整体修复要求履行全部修复义务后,请求以代其他侵权人支出的修复费用折抵其应当承担的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侵犯客户个人信息 定罪获刑附带赔偿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郑剑峰 通讯员徐晓莉 刘媛媛利用营业便利条件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已经引发社会广泛...

益民公司诉河南省周口市政府等行政行为违法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且损害了相对人信赖利益,但如果撤销该行政行为,将会给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并责令被诉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中国进出口银行与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四通集团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修订前公司法第六十条第三款关于“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规定,是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公司批准,不得擅自为公司股东或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该规定的立法本意是为了防止大股东、控股股东操纵公司与自己进行关联交易,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该规定并非一概禁止公司为股东担保。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当公司债权人与公司股东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优先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武汉中联证券劳动服务公司与港澳祥庆实业返还财产纠纷案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进行调解的,也必须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 二、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当事人虽然没有申请再审,但损害了案外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发现确有错误,必须进行再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

辽宁省海城市甘泉镇光华制兜厂申请国家赔偿确认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并且造成损害的,才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与甘肃亚盛盐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约定以一方当事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作为合同生效条件的,该方当事人即负有及时报请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促使合同生效的义务。如果该方当事人怠于履行上述约定义务,在合同业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成立,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不损害他人利益且已部分履行的情况下,应当认定合同已经生效。

国家开发银行与沈阳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开关有限公司、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隔离开关有限公司、沈阳北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撤销权纠纷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转让财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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