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 的搜索结果,共113条

江苏省镇江市金山地区人民检察院诉马某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013年5月,马某华租赁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上党镇某村民小组农用地33.98亩,在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该地块建设猪舍、道路等设施从事养殖业,造成土地毁坏。经鉴定评估,马某华已固化占地面积10925平方米(合16.39亩),其中包括永久基本农田7108平方米(合10.66亩),耕作条件已被破坏。

依法打击行业“内鬼”,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被告人陈某任职的广东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为某通信分公司提供线上订单交付服务。2019年11月至2021年4月期间,陈某利用其担任公司电话卡配送员、配送组长、片区主管的职务便利,先后招揽被告人梁某俊、李某剑等4人,在向手机卡用户交付手机卡过程中,未经用户同意,擅自获取用户的实名制手机号码和验证码,出售给他人用于注册微信、京东、抖音等账号,其中一张手机号码注册微信账号后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骗取被

联动执行解救红树林

陈某擅自在红树林保护区内修建围堤和闸口开发养殖虾塘,致使23.3亩红树林因长期浸泡在水中无法自然纳潮而枯萎死亡,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赔偿经济损失8万余元并打开涉案堤坝缺口。判决书生效后,因陈某患病,暂不予收监,但其拒不打开涉案鱼塘堤坝缺口。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诉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公益诉讼案

2011年至2017年,刘某某、柯某某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在浙江省宁波市某海域设立建筑垃圾消纳场所,以营利为目的,长期向海域倾倒渣土、泥浆等建筑垃圾。自2011年以来非法倾倒垃圾侵占海域面积逐年扩大,至案发时,海域侵占面积达7.8964公顷,遗留在海域的垃圾逾70万方。其间,行政机关于2014年向第三人核发上述海域使用权证,但刘某某、柯某某非法圈占海域行为造成合法使用权人一直未能实际使用该海域,影响政

谨防上当!“江苏省中小学教育学会”被取缔

1月16日上午,江苏省民政厅发布关于取缔“江苏省中小学教育学会”的公告。经查明,“江苏省中小学教育学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

最高法案例:擅自变更农用地用途 法院判令解除合同

  光明网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 孙满桃)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农用地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据最高法新闻局副局长姬忠彪...

业主擅自将楼房入户门改为外开门

装修房屋不仅可以使房屋在有限的空间内发挥最大的利用价值,还可以让房屋所有者住得惬意舒心。但倘若为了自己的利益在对房屋进行修缮时占用...

广东海警局对擅自拖起海缆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 张丽娥 通讯员 江子波)近日,广东海警局成功处置一起国际海缆保护区随意抛锚案,并依据新颁布的《海洋资源开发利...

擅自将顾客婚礼影像发布到网络平台

为了给婚礼留下一个美好回忆,董先生联系了一家婚庆公司负责摄影、摄像等事宜。未曾想,婚礼结束一个月后,夫妻俩在数个网络平台刷到自己的...

侵犯他人肖像权,应该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一切在线,万物互联”,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出于商业营利目的擅自使用他人肖像,可能构成侵害肖像权。因肖像权直接关系公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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