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讯 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石锦锦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经缜密侦查,8小时速破一起特大系列诈骗案,涉案金...
漫画/李晓军 调查动机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案持续高发多发,不法分子不断翻新作案手法,精心设计骗局,导致大量群众上当受骗。人们...
公安机关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以票据诈骗犯罪所得赃款支付给本案赔偿请求人的高息部分予以追缴并返还被骗银行,其行为并无不当,且已被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予以确认,故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情形。赔偿请求人收取高息的行为具有违法性,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的善意取得情形。
本报讯 (记者 汪怡潇 通讯员孔德伦)近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贵州法院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审判白皮书(2020—...
出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以虚构“医院、专家、神药”,假冒病患、导医、医生、收费员、药品发放员等身份,骗取被害人财物的行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骗取集资款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的集资诈骗罪。在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时,应当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认定标准,既要避免单纯根据损失结果客观归罪,也不能仅凭被告人自己的供述,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全面分析行为人无法偿还集资款的原因,
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置圈套的方法诱使他人参加赌博,并以欺诈手段控制赌局的输赢结果,从而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吴联大合同诈骗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吴联大合同诈骗案公诉机关: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吴联大,男,1971年10月14日出生,温州市正大法律事务所法律工...
张奇金融凭证诈骗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张奇金融凭证诈骗案法公布(200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1999)刑复字第103号被告人张奇,别名张明亮...
指导案例27号臧进泉等盗窃、诈骗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4年6月23日发布) 关键词 刑事 盗窃 诈骗 利用信息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