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 的搜索结果,共282条

拆分商标混淆视听 非法获利赔偿五万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宵鹏2017年6月2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向四川仁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核发“小龙坎”商标注册证。同年9月7日,向成都祥鼎...

拖欠租金资产冻结 调解结案实现双赢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战海峰2018年8月1日,重庆某融资租赁公司与成都某酒店管理公司签订合同,约定成都某酒店管理公司将一批设备出售给重庆...

成都中院终审确认此“配”即为“送”

  售房广告单中承诺“配炉具和大功率热水器”,这个“配”字是否是“送”?昨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了这样一起因字义理解...

张兴善诉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分行第三支行返还集资款案

成 都 市 青 羊 区 人 民 法 院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一日  原告 张兴善。  被告 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分行第三支行(以下简称...

成都建川置业公司与成都兴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新基业房屋开发公司建设项目转让

上诉人(原审原告):成都建川置业公司。住所地成都市白丝街33号。 法定代表人:卢华林,经理。 委托代理人:李梅,北京市鼎...

指导案例15号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诉成都川交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案

1.关联公司的人员、业务、财务等方面交叉或混同,导致各自财产无法区分,丧失独立人格的,构成人格混同。   2.关联公司人格混同,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关联公司相互之间对外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指导案例58号 成都同德福合川桃片有限公司诉重庆市合川区同德福桃片有限公司、余晓华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1.与“老字号”无历史渊源的个人或企业将“老字号”或与其近似的字号注册为商标后,以“老字号”的历史进行宣传的,应认定为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   2.与“老字号”具有历史渊源的个人或企业在未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前提下,将“老字号”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字号或企业名称,未引人误认且未突出使用该字号的,不构成不正当竞争或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成都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

  《成都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已由成都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6年10月27日通过,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

成都市股份合作制企业条例

【发布部门】成都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现...

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条例(2001修正)

【发布部门】成都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时效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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