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作为海南省省会,海口市始终走在前、干在前,在民主法治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如今,海口市又承担着“做大做强...
海口海事法院博鳌法庭审理的一宗船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于2022年11月4日宣判,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判。在判决履行时,原告曾某申请法庭派人见证船舶交付情况。 收到申请后,考虑到当时正值渔业作业的赶工期,为保障被告钟某在渔业生产周期里的正常生产作业,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商量,将船舶交付时间安排在钟某出海归来卖出渔获之后。
图为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干警在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进行样品检测。□ 本报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文/图新形势下,如何转变工作方式,加...
2007年3月,海口博泰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泰隆公司)通过公开挂牌出让方式取得642351.28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2012年,原海口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市国土局)作出的多份函件中,认为涉案土地存在权属纠纷和征地遗留问题,暂缓报建,待问题解决后再进行申报。
近日,海口铁路公安处火车轮渡南港派出所积极应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客流、车流高峰,在南港码头加大公开执勤巡逻力度,为过海旅客保驾...
“产权证终于拿到了,有了这个证,小孩落户上学就不麻烦了……”近日,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玉沙村金海广场的业主吴先生拿着刚刚领到的不...
法治日报讯 记者邢东伟 翟小功 通讯员李达近日,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联合海口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第一支队,打...
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在审查发现原执行行为所依据的当事人执行和解协议因侵犯案外人合法权益而存在重大瑕疵,案外人提出的执行异议成立的基础上,对原执行行为以裁定形式予以撤销,将不属于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特定物的争议房产,回复至执行之前状态。该裁定及其行为,不属于国家赔偿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违法侵权情形。
一、案件争议不动产的登记所有权人,同案件处理结果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可以作为案件第三人。 二、一方当事人大股东在案件诉讼过程中受让争议标的物,但未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在案件判决生效后,又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法院推定其知悉案件情况,非因不能归责于其本人的原因未参加诉讼的,符合常理和交易惯例。上述大股东所提第三人撤销之诉不符合起诉条件,应裁定不予受理。
□ 本报记者 邢东伟□ 本报通讯员 袁文豪“再来!速度还不够快!力量还不够足!”11月的海南省海口市已带着微微的寒意,但也抵挡不住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