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 的搜索结果,共363条

熊某与姚某、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要素式诉辩状推动实现道交纠纷高效化解

姚某驾驶货车由南往北行驶,与同向左转弯行驶的熊某驾驶的普通摩托车相撞,致熊某受伤。经南县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姚某负事故主要责任,熊某负次要责任。发生该交通事故后,熊某与姚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故诉至湖南省南县人民法院,要求姚某、某保险公司赔偿损失。

依法支持赔付误工费,保障老年劳动者合法权益——罗某诉李某、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罗某已超过60周岁,一直从事农业生产作为其主要经济收入来源。2023年7月,李某驾驶小型轿车与罗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相撞,造成罗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罗某因此住院治疗32天。经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经鉴定,罗某遗留左侧踝关节创伤性关节炎,构成十级伤残,其误工期180日。

“挂床住院”不诚信,产生费用应自担——喻某诉李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2021年5月某日,李某驾驶小型越野车与停放在路边的轻便二轮摩托车及坐在车上的喻某发生碰撞,造成喻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全部责任。喻某受伤后先后四次住院治疗,共住院801天。事故发生前,李某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10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喻某因与李某、某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李某、某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60余万元。

依法判令受益人承担补偿责任,鼓励见义勇为——柴某诉顾某健康权纠纷案

2023年12月,柴某与顾某共同乘坐轨道交通七号线镇坪路站上行自动扶梯,顾某位于柴某前方。电梯上行过程中,顾某站立不稳向后摔倒时,因柴某及时救助而未倒,但柴某为救助顾某而受伤。柴某于受伤当天自行前往医院就医,诊断为左跟骨前外缘撕脱骨折,左足、左踝退行性改变。

某劳务公司与刘某劳动争议纠纷案——示范文本助力劳动争议纠纷速审快结

2023年,某建筑公司将项目劳务分包给某劳务公司。某劳务公司承接劳务后,将其中的木工工程分包给多个班组长。刘某经木工班组长雇佣参与施工,后在作业时受伤,随后向湖南省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某劳务公司与某建筑公司共同承担用工主体责任。2024年10月,仲裁委裁决某劳务公司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某劳务公司不服,诉至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劳动者获得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待遇后,有权请求第三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冯某诉某物业公司身体权纠纷案

外卖骑手冯某骑行电动自行车进入上海市某小区时,左手持手机放在车把上,通过进出口处被正在关闭的电动门撞及车辆后部,倒地受伤,经医院诊断为颈部脊髓损伤等。

中学生课间踢球意外受伤时自甘风险原则的适用——林小某诉陈小某、某中学等健康权纠纷案

 林小某是某中学高三年级学生,陈小某系该校高一年级学生。某日午休期间,林小某与陈小某在学校操场参加由学生们自发组织的足球活动,二人分属不同队伍。林小某接到传球后快速带球从右侧进攻,倒地铲球时与防守的陈小某接触,林小某倒地受伤

学校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王小某诉张小某、夏某、某小学等健康权纠纷案

王小某、张小某系某小学学生。某日中午12点左右,王小某在学校走廊与张小某玩耍,在玩耍过程中张小某对王小某进行了推拉,导致王小某摔倒在地受伤。事发后,某小学立即将王小某送往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为牙齿受损,产生治疗费用(张小某已代付)。经鉴定,尚需后续治疗费用约15000元。

小学生在校受伤,学校并非必须担责 ——赵小某诉某学校侵权责任纠纷案

某日放学时,12周岁的六年级学生赵小某自教室下楼行至教学楼三楼与二楼楼梯间平台时,从楼梯台阶上摔倒,带队老师随即联系家长并陪同送医。经诊断,赵小某牙齿受损、嘴唇挫伤擦伤,门诊治疗及复查后,医嘱建议为18周岁后牙桩冠修复。

工伤职工能否根据诊断证明书主张延长停工留薪期

彭某系某城建公司职工,该公司为彭某缴纳了工伤保险费。2021年10月,彭某在拆迁工作中受伤并住院治疗。后彭某被认定为工伤,停工留薪期为12个月,期间某城建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按月向其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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