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上午,“前中超球员当教练指挥孩子踢人”成为了社交媒体热搜词条。 日前在广西北海举行的2024基石·渝皓杯全国青少年冬训邀请赛...
新华社北京2月7日电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修订后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8章43条,围绕增...
2021年3月27日,某房地产公司与吕某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房屋价款1113702元。付款方式为2021年3月27日现金付款334702元;2021年4月3日前申请商业贷款779000元。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银行不审批买受人的按揭申请,买受人在银行批复的七日内未向出卖人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的,出卖人有权按未付房款每日万分之一收取滞纳金或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需向出卖人支付总房价款1
赵某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商品房交付期限为2018年8月30日前,交付条件为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将主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变更为商品房取得《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2020年2月,周某梅以3.9元/个的单价向蔡某平推销医用物品。蔡某平购买了3万个,并将货款11.7万元支付到周某梅指定的李某辉名下的银行账户。转账后,蔡某平仅收到4个物品,周某梅承认发错货并承诺退回货款。2020年3月,李某辉从其银行账户向蔡某平退款2万元。2020年4月,李某峰向蔡某平出具还款计划,承诺在2020年6月1日前退还剩余货款9.7万元,逾期需向蔡某平赔偿银行贷款利息等。之后,李某峰
日前,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龙虎山人民法庭一审宣判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
新华社北京2月3日电 日前,中央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
本报讯(记者贝为超)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召开,会议部署了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持续紧盯“七个有之”...
中新网2月4日电 据广西纪检监察网消息,日前,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司法厅纪检监察组原...
民主与法制网讯(□魏历 通讯员林婷)日前,全国海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现场推进会在浙江绍兴召开,广东省东莞市沙田海关“暖企纾困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