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吴某某(女)16岁,在父母离婚后随其父亲吴某生活,于2022年第一次高考考取了一本非985高校。吴某安排吴某某复读,要求必须考取985高校,并自2022年暑期开始居家教授吴某某知识。开学后,吴某一直不让吴某某到学校上课。
从2月17日早上开始,受大风降雪天气影响,从甘肃前往新疆的连霍高速、京新高速等高速公路采取临时管制,导致大量司乘人员滞留在甘肃省...
从2004年开始,以被告人程某科为首的犯罪组织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先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20余起,造成10余人重伤、轻伤及轻微伤,破坏了江西省浮梁县域周边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浙江春洲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洲铝业公司)成立于1997年,专业生产销售铝制咖啡壶、压铸锅等,产品全部出口,在欧美市场中具有一定知名度。企业连续十八年系纳税百强或优胜企业。因企业运营良好,有充足资金,2011年始公司开始盲目对外投资,资金链断裂,致使多家银行收贷,或将诱发其担保圈内本地三家龙头企业的资金链担保链风险。
杭州新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星公司)于1988年3月26日成立,2001年10月10日由集体所有制企业转制为有限责任公司。自2008年开始,新星公司陆续在多家法院涉案35起,并相继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涉案标的达8.2亿元。
何某、陈某等14人均是涉案小区31座的业主,陈某等13人为便于生活,经协商后共同决定对31座楼栋加装电梯,并向31座的其他业主进行了意愿征集,经2/3以上业主同意并签名后,共同向物业公司提交了《申请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资料,何某没有在该申请书上签字。2020年10月10日,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施工方开始进场施工。
郑某经营一软件经营部,因经营之需与某银行签订了《个人担保借款合同》,融资51万元,郑某、黄某以名下房产为借款作抵押担保。2022年11月,郑某开始拖欠本息。银行起诉请求郑某一次性偿还借款本息,并对抵押房产处置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某银行与冯某签订《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合同》,约定:冯某借款22万余元,借期240月,按月等额本息还款;若冯某未按期归还,银行有权宣布贷款本息全部提前到期。2022年3月,冯某开始逾期还款,同年6月还清后,7月又逾期未还当月款项。银行遂起诉请求解除贷款合同,要求冯某一次性归还贷款本息。冯某开庭前还清了逾期本息及罚息,辩称银行应继续履行合同。
大盛公司系设立于香港的证券经纪公司。内地居民吴某芬在大盛公司申请开立保证金账户进行股票交易,大盛公司按约定比例、条件向其提供信贷资金。2018年11月开始,因吴某芬大量持有的XX号股票价值下跌,大盛公司依约取得对吴某芬账户内股票的处置权。
案例五孙某良集资诈骗案【基本案情】2020年7月开始,孙某良负责管理成都兵哥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哥梦公司),并于2020年8月以6000元价格收购该公司,成为公司法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