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董凡超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印发《关于推进公益诉讼检察高质效办案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信贷经理犯职务侵占罪、诈骗罪,被法院判处向银行履行刑事退赔义务。银行得知信贷经理尚有未收回债权,提起了代位权诉讼。不料,借贷双方均表示借款已归还。近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对这起代位权纠纷案进行审理后,查明被告和第三人的陈述前后矛盾,未能举证证明借款已还,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银行履行归还借款本息的义务。
张某某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田某某、仝某归还借款本息299621元并获支持。随后,朱某某也向该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田某某归还借款20万元及利息,并申请查封了田某某的两套房产。
2015年,侯某某(乙方)与曹某、曹某某(甲方)就某动迁房签订一份无落款日期的房地产买卖协议。后曹某、曹某某向侯某某出具收到全款的收据。2015年4月25日,侯某某向曹某账户汇入两笔钱款,每笔70万元,随后该两笔钱款分又别汇回侯某某本人农业银行账户及其关联方账户。
冯某军因房屋装修等原因,欠多笔外债即将到期,除工资之外没有其他收入。2022年7月,冯某军因欠他人的债务即将到期,担心债权人起诉后法院冻结、扣划其工资,便与亲戚王某科通谋,虚构冯某军向王某科借款30万元的事实。
曹某东持尹某安出具的金额为50万元的借条诉至法院,请求尹某安偿还借款50万元,尹某安对借款事实不持异议。曹某东的诉讼请求获得支持。判决生效后,曹某东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尹某安控制曹某东的银行卡,实际领取执行款15.91万元。
乙公司注册资本800万元,股东陈某、甘某等认缴出资期限均至2050年6月9日止。因无可供执行财产,以乙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被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房屋抵押担保的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而抵押权并未消灭,房屋一直存在权利负担,不能自由流通和合理利用怎么办?近日,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
近日,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再次来到北行商圈,查看无障碍环境建设整改情况,发现街道路口改铺了缘石坡道,缺失的盲道均...
近日,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检察院召开“餐饮单位燃气使用安全”磋商会议,邀请相关行政机关代表参加会议。记者了解到,今年8月,潞州区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