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在依法对知网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7个月后,经调查认定,知网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相关行为违反了我国...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我国宪法作出重要论述,对做好宪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更好发挥宪...
□ 前沿话题 □ 马长山 (华东政法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院长、“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国的数字法治实现...
□ 本报记者 董凡超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国全面跨入汽车社会,交通出行结构发生根本性变化,汽车出行成为交通常态。公安部交...
新华社北京12月2日电(记者高蕾)记者2日从中国残联获悉,在国家宪法日和第31个“国际残疾人日”到来前夕,中国残联、司法部近日联合印...
我国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实行污染者依法负责的原则。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使用者对其产生的危险废物依法承担污染防治责任,应向环保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以及处置等资料,同时应按照国家规定交由有相应处理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我国对食品生产管理实行目录式许可制度,企业应当在食品生产许可的品种范围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不得超出许可的品种范围生产食品。 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企业超出许可范围生产食品的,属于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除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外,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指的知名商品,是在中国境内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认定知名商品,应当考虑该商品的销售时间、销售区域、销售额和销售对象,进行任何宣传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域范围,以及其作为知名商品受保护的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对于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保护,应以该商品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所知悉为必要
新华社北京11月29日电(记者高敬)记者从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日前举办的环境茶座上获悉,《“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将发...
  工资发放不及时,公司强迫加班怎么办?为推动解决问题关口前移,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政法委等九部门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