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7日,营口恒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岐公司)与沙建武签订了《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书》,约定恒岐公司、周盈岐将全部股权转让给沙建武,并将涉案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沙建武,股权转让款分期支付。在合同履行中,沙建武依约支付第一笔款后,周盈岐并未如约将土地相关资料的原件交给沙建武。
2013年1月24日、2月4日,经案外人台安县建平工业燃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平公司)联络及协商,天津市长芦盐业总公司(以下简称长芦公司)与中国铁路物资沈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公司)签订了两份煤炭《产品购销合同》,价款分别为4900万元和3500万元。
2011年6月28日,松原天安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公司)为归还原所欠乾安县支行贷款,以借新还旧方式与乾安县支行签订本案《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天安公司向乾安县支行借款17670.7万元人民币,用于偿还天安公司原所欠债务,借款期限自2011年6月28日起至2019年6月26日止。同日,乾安县支行与天安公司还签订了三份贷款重组合同,重组贷款金额分别为2000万元、8000万元、3000万元
上海欧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宝公司)于2010年6月13日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辽宁特莱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莱维公司)返还借款8650万元及利息,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1年3月21日作出了(2010)辽民二初字第15号民事判决,判决特莱维公司支付欧宝公司8650万元,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2012年沈阳市政公司起诉杭州新世公司、浙江新世公司,请求解除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并支付违约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沈阳中院)认为,双方签订的两份协议无效,如沈阳市政公司认为存在因工程质量问题给其造成的损失,可在结算工程款时一并扣除,故判决驳回沈阳市政公司的诉讼请求,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南县汇丰煤炭生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南公司)向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抚顺市热能燃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热能公司)应给付辉南公司欠款本息800余万元,热能公司迟迟不予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新华社北京3月19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
3月18日晚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了《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高准入标准、强化业务监管、加强公司治理...
民主与法制网讯(□李锡平 通讯员 张泽懿 陈宇青)3月19日是国际社工日。社工是社会工作者的简称,是指在社会救助、残障康复、医疗卫生...
□ 本报记者 张维2024年3月9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76号国务院令,公布《节约用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