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北京神鹰城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神鹰城讯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运营的“推推99”产品,抓取、存储并传播贝壳找房网中的房源数据,构成不正当竞争,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天津小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将二被告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连带赔偿经纪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050万元。诉讼过程中, 二原告同时提起行为保全申请,要求二被告立即停止被诉不正当竞争行为。
由于侵权行为发生时间久远,无法与被告取得联系,格尔木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4月向原告发出《督办通知》,将被告历史遗留尾矿渣交由出租人原告处置。之后原告与专业公司签订《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合同》,对上述堆存的尾矿渣进行部分治理,所支出的治理费用为消除污染而聘请专业人员进行环境治理的合理费用,格尔木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222万余元费用。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吴晓锋 通讯员满宁 刘传丽“由衷感谢检察机关热情接待、倾听诉求,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严谨的工作态度、精湛的专业素...
1.两个以上侵权人分别实施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一个侵权人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都不足以造成全部损害,部分侵权人根据修复方案确定的整体修复要求履行全部修复义务后,请求以代其他侵权人支出的修复费用折抵其应当承担的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打击侵权盗版,江苏省版权部门一直在行动。2019年,全省各级版权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管部门切实加大版权执法力度,查处了一批侵权盗版案件。 明天(4月26日)是第20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为集中展示查处侵权盗版案件的工作成果,发挥典型案件查办工作的示范引导作用,经组织申报、评审、公示,江苏省版权局选定了“2019年度江苏省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予以公布。
上诉人晓星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晓星公司)因与中国船务代理公司防城港公司(以下简称防城外代)、中国外运广西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外运)、中国农业银行梧州分行(以下简称梧州农行)提单侵权纠纷一案,不服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01)桂经初字1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经过公证程序证明的法律事实,除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外,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如果采取的取证方式本身违法,即使为公证方式所证明,所获取的证据亦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网络用户在网上发布侵权贴,网络服务提供者收到当事人删帖的请求后拒不删帖,是否承担平台责任?近日,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审结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的规定,销售侵犯商业秘密所制造的侵权产品并不属于该法所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通常情况下,使用商业秘密的过程就是制造侵权产品的过程,当侵权产品制造完成时,使用商业秘密的侵权结果即同时发生。因此,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实施地和结果发生地通常是重合的,不宜将侵权产品的销售地视为使用商业秘密的侵权结果发生地。
取证难是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而“陷阱取证”往往成为权利人采用的取证方法之一。“陷阱取证”通常指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