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 的搜索结果,共294条

检警合作,通过卖假店铺挖出制假团伙

具有镇痛消炎功能、产自日本的九顺膏药贴(化名)因功效口碑俱佳,颇受消费者青睐,在多家电商平台上的销售量都在10万以上。由于销量火爆,...

合作方不当解除农业生产合作协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某农投公司与某种养殖合作社合伙协议纠纷案

2016年12月,某农投公司与某种养殖合作社达成《某农业产业带建设项目山药种植合作协议》,约定以股份合作制模式,按照投入比例进行利润分配和承担相应经营风险,在某路沿线种植山药约100亩,合作期限为2年,至2018年度山药种植生产销售完毕止。

上诉人中森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湖北徐东(集团)股份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案

 湖北徐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东公司)与中森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森华公司)就徐东村“城中村”综合改造合作事宜签订《联合开发合同》,并在履行该《联合开发合同》过程中签订了与之相关的拆迁补偿协议、转让协议、借款合同、购房合同、质押担保合同,徐东公司还为中森华公司垫付了部分款项。

朗益春与彭光辉、南华县星辉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合作合同纠纷案

2009年,星辉公司取得南华县兔街长梁子干龙潭锰矿采矿许可证。2010年5月23日,星辉公司法定代表人彭光辉与郎益春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开发案涉锰矿,项目日常开发由郎益春成立专门机构实施。合同签订后,郎益春共计支付彭光辉323万元,并实施了采矿行为。

庞国发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桦南县农村信用社因被告人庞国发贷款75 000元到期未归还而诉诸法院,经桦南县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庞国发于2011年11月30日归还借款。协议到期后,庞国发未履行调解协议,桦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江苏刚松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司法重整案

刚松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刚松公司)主营医用无纺布制品、手术衣、手术洞巾、手术包、PM2.5口罩及工业和民用防护类产品,厂区配备10万级无尘生产车间,产品远销海外,与世界500强企业有长期稳定合作。2018年,由于经营不善,加之为关联企业提供担保,导致刚松公司资金链断裂、陷入债务危机,并于当年下半年停止生产经营。2019年12月,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刚松公司破产清算案。

外卖平台用工合作企业通过劳务公司招用网约配送员,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某货运代理公司承包经营某外卖平台配送站点,负责该站点网约配送业务。2019年5月27日,某货运代理公司与某劳务公司订立《配送业务承包协议》,约定由某劳务公司负责站点的配送员招募和管理工作。

如何认定网约货车司机与平台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刘某于2020年6月14日与某信息技术公司订立为期1年的《车辆管理协议》,约定:刘某与某信息技术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刘某自备中型面包车1辆提供货物运输服务,须由本人通过公司平台在某市区域内接受公司派单并驾驶车辆,每日至少完成4单,多接订单给予加单奖励;某信息技术公司通过平台与客户结算货物运输费,每月向刘某支付包月运输服务费6000元及奖励金,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另行报销。

去年前11个月检察机关与妇联合作救助困难妇女1.8万人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董凡超 记者2月22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2023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救助困难妇女1.8万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7亿...

孙某与某房地产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案

合同一方当事人以通知形式行使合同解除权的,须以享有法定或者约定解除权为前提。不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向另一方发出解除通知,另一方即便未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也不发生合同解除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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