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 的搜索结果,共656条

第三批指导性案例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是选择性罪名。编造恐怖信息以后向特定对象散布,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编造恐怖信息以后向不特定对象散布,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对于实施数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行为的,不实行数罪并罚,但应当将其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四川崇州市法院发出保障妇女人身安全保护令

 陈某系在校学生(系未成年人),与李某曾是男女朋友关系。双方分手后,李某多次通过自己的抖音、快手账户发布涉及陈某就读学校、生活照片、恋爱经过等隐私信息,并对陈某进行侮辱,引发陈某周围同学、老师的议论,致使陈某名誉受损。陈某不堪压力不愿前往学校学习,并长期失眠,甚至产生了自残、自杀的行为。

信用修复让信用机制更有力量
信用修复让信用机制更有力量

□ 法治时评□ 马树娟为规范信用信息修复工作,维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

教育部发布《信息技术产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管理规定》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力度,教育部制定《信息技术产品国家通用...

罗元昌诉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地方海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案

 在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中,被告以政府信息不存在为由答复原告的,人民法院应审查被告是否已经尽到充分合理的查找、检索义务。原告提交了该政府信息系由被告制作或者保存的相关线索等初步证据后,若被告不能提供相反证据,并举证证明已尽到充分合理的查找、检索义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被告有关政府信息不存在的主张。

朱晓琛诉安阳县环境保护局履行环境保护及信息公开法定职责案

 2018年7月,朱晓琛通过生态环境部12369网上平台举报安阳县环境保护局辖区内上海玉瑞生物科技(安阳)药业有限公司存在违法排放问题。2018年8月,生态环境部网上举报平台信息显示该举报已受理,结论为经现场检查,未发现有环境违法问题。

沈某某诉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案

 2017年2月22日,沈某某向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奉化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奉化区综合执法局)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其诉讼目的是要求公开政府信息获取相应证据,以解决其房屋征收补偿的实质诉求。

街头福利暗藏陷阱 侵犯信息获刑罚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王春 通讯员江艳 林斌聪走在街头突然被人拉住,以免费送玩偶、红包等为由让你扫码进群加好友,这白来的“福利”背后往...

售楼中心抓拍人脸信息引发专项整治

□ 本报记者 刘中全“我们绝不会再安装摄像头了,以前我们不知道这种行为违法,现在通过检察官们的释法说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近...

海南17款“网络游戏类”移动应用程序违法违规被责令整改

  中新网海口1月18日电 (记者张茜翼)海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18日通报称,该办近日组织专门技术力量对民众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的网络游戏类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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