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姜东良 李娜 本报通讯员 于德忠 近日,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打掉一特大跨国赌博诈骗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
利用他人身份证与出租方签订设备租赁合同,支付少许押金后骗取相关租赁设备,再转手卖出。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阮占江 帅标 通讯员 李佳豪频繁的小区道闸碰撞事故、夸大损失程度的报价单、虚高的定损清单、高额的保险理赔款……...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 池泽梅)深圳一家企业,因收到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伪造的借款人证件资料和虚构的借款需求,被骗取巨额借款,造成企业...
中核(甘肃)核技术产业园地处甘肃省河西走廊西端戈壁腹地,是“一带一路”上的国家级产业园项目。自项目启动以来,有人假借该项目之名实施...
原告陈某、黄某系夫妻关系。二人诉称于2013年1月起在被告甲公司工作,陈某负责基建和材料等工作,月薪4.5万元;黄某负责清洁、做饭等工作,月薪1.5万元。二人共工作52个月,工资累计312万元。
2019年5月至2020年1月间,易某分多次陆续向被告人张某某借款共计200余万元,后相继归还其中的100余万元,尚欠90余万元未还。易某另外还向郭某某等人大额借款未能归还,郭某某将易某起诉至某市人民法院。
被告人蒋启智是威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1年5月和6月,蒋启智以威远公司名义使用没有实际交易的供销协议、买卖合同和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分两次向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32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并提供了超出承兑汇票价值的荣安搬运公司、帝都酒店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还足额缴纳了约定的保证金1600万元。
2011年至2013年,被告人朱效明以“朱军”名义办理身份证,利用该虚假身份注册成立“商丘腾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经营该公司期间,朱效明以朱军名义采取签订合同,出具欠条等方法,骗取郁殿强、李伟等人材料款、工程款共505885元。朱效明骗取款后逃匿。
犯王晓梦,女,原判认定其以介绍工作为由骗取被害人信任,而后采取非法拘禁,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迫两被害人卖淫五次,后果严重。2009年11月25日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以强迫卖淫罪判处王晓梦有期徒刑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