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某等10人为退休返聘的老年人,退休后在某单位工作。某单位未足额给付尹某等10人劳务报酬,欠薪金额从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总欠薪金额达36万余元。尹某等10人起诉请求某单位支付欠付的劳务报酬。
老张等人经老王介绍,为海洋公司进行厂区改造,但海洋公司未给付劳务费引发纠纷,同时海洋公司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老张等人申报了职工...
钻“分担风险”的劳务外包漏洞,用工企业欠工资欠社保玩“解散”消失 劳务企业为挣600元服务费搭进200万元赔偿金 新的用工方式不...
近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提供劳务受害者责任纠纷案,法院判决雇主王某、分包单位建设公司、建筑安装公司及受害者李某各按...
  A:法官,我向被执行人提供劳务,但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我目前与妻子、母亲同住。母亲现年73岁由我赡养,配偶肢体四级...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判决被告李某限期向原告王某支付赔偿款6.2万元。 原告王某...
又是一年招聘季,许多企业主认为只要与员工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双方之间就成立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从而可以降低用工成本。但事实是否...
2015年5月20日,被申请人昆明某建筑公司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杨某某全权代表该公司办理某安置点工程相关事宜。中铁某公司与杨某某签订了一份《劳务协作合同》,将某安置点项目施工图所含全部劳务内容(不含电梯、消防、人防工程等)、招标文件涉及的全部工程劳务内容分包给被申请人施工。
2018年8月,范某某挂靠江西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下称劳务公司),以该劳务公司名义从某建设有限公司(下称建设公司)承接南昌市某项目劳务工程。2018年9月至2020年1月,该项目实际施工负责人范某某陆续雇佣20余个农民工班组进场施工。施工结束后,建设公司支付劳务费人民币1967万余元,并转至范某某实际掌控的银行账户内。
2013年9月,衢州金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公司)为承建的项目缴纳了农民工建筑工伤保险费。2014年4月,为该工程承包工地提供劳务的纪某某在上班途中发生本人无责任的交通事故。2015年4月,纪某某以金宏公司等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参照工伤标准赔偿医疗费等共计约3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