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 的搜索结果,共580条

被执行人广州振君服饰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系列纠纷案——执行法官跑遍7市,全国26家法院协助,为百余名工人追讨拖欠工资82万元

2015年3、4月份,被执行人广州振君服饰有限公司经营不善致拖欠工人工资,为此,该公司工人向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该委裁决,广州振君服饰有限公司应向彭某等153名工人支付拖欠工资报酬合计210多万元。裁决生效后,广州市振君服饰有限公司未履行义务,彭某等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却继续用工

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继续用工半年之后将员工解雇。近日,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劳动争议案,认为劳动...

员工病假期间偷偷读研还从公司领超额薪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了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那么员工因病休假期间,是否就成了“自由人”?近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突破!“隐形加班”首案宣判并明确认定标准

  近期,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反映出的“隐形加班”问题被不断提及。这起案件针对网络时代“隐形加班”现象,将下班后利用微信付出的实质性劳...

范刚等强迫劳动

被告人范刚、李苑玮是夫妻关系,租用广州市越秀区王圣堂大街十一巷16号201房做手表加工及住宿场所。2013年4月至10月间,被告人范刚与李苑玮以招工为名,先后从中介处招来钟成(案发时16岁)、苏添园(案发时13岁)、周燊(案发时15岁)三名被害人,使用锁门禁止外出的方法强迫三名被害人在该处从事手表组装工作。

李某艳诉北京某科技公司劳动争议案——劳动者利用社交媒体“隐形加班”的认定

 李某艳于2019年4月1日入职北京某科技公司担任产品运营,双方签订了期限至2022年3月31日的劳动合同。李某艳主张北京某科技公司应向其支付2019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11日加班费、2020年2月1日至12月11日工资差额、未休年休假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关于加班情况,劳动合同中约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北京某科技公司认可未进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李某艳主张其下班后存在延时加班

让平台企业用工更规范
让平台企业用工更规范

□ 法治时评□ 马树娟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劳动规则公示指...

引导合理依法表达诉求 更好维护劳动者权益
引导合理依法表达诉求 更好维护劳动者权益

引导合理依法表达诉求 更好维护劳动者权益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解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指引指南本版制图/李晓军  本报记者  朱宁宁...

处理加班费争议,如何分配举证责任

林某于2020年1月入职某教育咨询公司,月工资为6000元。2020年7月,林某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简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林某主张其工作期间每周工作6天,并提交了某打卡APP打卡记录(显示林某及某教育咨询公司均实名认证,林某每周一至周六打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增加工作任务,劳动者是否有权拒绝

张某于2018年9月入职某报刊公司从事投递员工作,每天工作6小时,每周工作6天,月工资3500元。2020年6月,因同区域另外一名投递员离职,某报刊公司在未与张某协商的情况下,安排其在第三季度承担该投递员的工作任务。张某认为,要完成加倍的工作量,其每天工作时间至少需延长4小时以上,故拒绝上述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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