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健全外国国家豁免制度,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对涉及外国国家及其财产民事案件的管辖,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平等,促进对外友好交往,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发布部门】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含原对外经济贸易部)(已变更)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时...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布文号】国发[1982]19号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时效状态】 已被...
【发布部门】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含原对外经济贸易部)(已变更)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时...
【发布部门】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含原对外经济贸易部)(已变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
【发布部门】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含原对外经济贸易部)(已变更) 【发布文号】[1990]外经贸法字第56号 【效力级别...
【发布部门】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含原对外经济贸易部)(已变更) 【发布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令第1号 ...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布文号】国务院令[第131号]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时效状态】 已...
【发布部门】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含原对外经济贸易部)(已变更) 【发布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1995年第5号] ...
【发布部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已变更);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含原对外经济贸易部)(已变更) 【发布文号】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