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被告人申某涛通过网罗同乡,纠集社会闲杂人员等方式,逐渐形成以申某涛为首,被告人郭某拓、赵某儒、崔某波等人为骨干成员,被告人王某亮、李某孩等人为小组长,被告人靳某伟、董某、申某宁等人为组员的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申某涛采用和其他犯罪集团、团伙合作或自己犯罪集团单独犯罪的模式,在柬埔寨王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等国实施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光明网讯 (记者陈畅)7月8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大会第六十六届会议开幕。当天,由中国国家版权局、中国常驻日内瓦代表团、世界...
近年来,公安部会同工信部、中国人民银行持续深入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综合采取多种防范措施,最大限度预防案件发生...
本报讯 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袁杰 李欢欢电话骚扰、短信轰炸、恶意投诉、编造不实信息、损害他人名誉……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额敏县...
近日,江西省永新县公安局破获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抓获犯罪团伙主要成员2名。9月2日,永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上级部门线索,辖区发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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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要发挥老年人优良品行 在家庭教育中的潜移默化作用 和对社会成员的言传身教作用, 发挥老年人在化解社...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 张丽娥 通讯员 谢文晶)7月24日至26日,广东省2024年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在惠州举办。广东省委依法治省办成员、...
2020年4月至9月,曾某某、郭某某为实施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安排周某某先行偷渡到缅甸木姐寻找诈骗窝点,后雇佣李某等人为诈骗业务小组组长,纠集50余人先后偷渡至缅甸木姐诈骗窝点,逐渐形成以曾某某、郭某某为首要分子,周某某等人为骨干成员,李某、贺某等人为积极参加者,李某强、毛某志等其余业务员为一般成员的诈骗犯罪集团。
2018年,李某某偷渡出境至缅甸承租场地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并伙同“洗钱”团伙转移诈骗赃款。2019年下半年,李某某出资将缅甸南邓胶林宾馆改造成集诈骗工作室、通讯网络连接、安保食宿为一体的诈骗窝点,招募饶某某等1000余名诈骗人员在窝点实施电信网络诈骗,逐渐发展形成以李某某为首要分子,廖某某、林某某等人为骨干成员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以“杀猪盘”、虚假投资理财、虚假刷单等方式对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