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恶意损害他人虚拟角色名称权益行为,保护在先权益人创新劳动成果。 基本案情 异议人:日商SNK股份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李兴军
近日,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被央行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2元,并罚款773.6万元。根据央行行政处罚公示,江苏银行有9...
2月10日晚间,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002547,下称春兴精工)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于2月10日收到苏州市人民检察...
1月31日晚间,ST熊猫公告称,股东章奕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具体来看,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章奕颖通知,章奕颖于202...
1月9日,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燕食品”,603057.SH)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获悉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曹澎波先生的配偶戴...
根据合同法、拍卖法的有关规定,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拍卖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和行业惯例,必须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拍卖活动中,拍卖师的拍卖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和行业习惯做法,侵害有关竞买人的合法权益的,应认定其拍卖行为无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抵押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之间责任的承担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确认。对于因违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而认定无效的抵押合同,因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均对外公开,各方当事人都应当了解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故应认定各方当事人对于抵押合同的无效均存在一定的过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新贷与旧贷系同一保证人的,不能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金融机构为债务人出具虚假资金证明,是否应当对债权人的损失承担出具虚假资金证明的赔偿责任,应当审查债权人的损失是否基于对金融机构出具的虚假资金证明的合理信赖或者使用所造成,即债权人的损失与金融机构出具虚假资金证明的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因此,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的签字、盖章的效力,是表明合同内容为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当事人据此享有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同时,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的签字、盖章,还具有使合同相对人确信交易对方,从而确定合同当事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