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 的搜索结果,共166条

让零工市场更加规范发展

□ 法治时评□ 林楠特近年来,零工市场发展迅速,在吸纳就业和改善民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近日公开表示,将落...

北京:单位以性别为由拒聘妇女最高可处以5万元罚款

  本报讯(记者解丽)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保障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消除就业性别歧视,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

北京:单位以性别为由拒聘妇女最高可处以5万元罚款

  本报讯(记者解丽)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保障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消除就业性别歧视,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

·法治时评 | 以高质量司法夯实经济发展基础
·法治时评 | 以高质量司法夯实经济发展基础

□ 法治时评□ 马树娟“霸王条款”如何破解、消费欺诈如何严惩、就业歧视怎么防治……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促进消费、稳定就业提...

·国务院关于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审议:局势总体稳定

□ 本报记者 朱宁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俞家栋12月28日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报告就业工作情况。“党的十八大以来...

2023年春风行动即将启动 努力实现就业有支持、用工有保障

  本报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李心萍)日前,人社部会同工信部、民政部、交通运输部等11个部门部署开展“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

北京发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十大案例

  本报北京12月22日电(记者赖志凯)今天,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22年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十大典型案例,涉及新就业形态用工、非...

微信聊天记录“立功”,助力打赢确认劳动关系官司

  在北京做快递员的张强,由于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采用灵活就业的形式自行缴纳社保。干了半年多时间,他不幸在工作中猝死。  此后,...

梁某某诉广东惠食佳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名豪轩鱼翅海鲜大酒楼人格权纠纷案

就业平等权不仅属于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范畴,亦属劳动者作为自然人的人格权范畴。在招聘广告并未明确不招女性,对于并非不适宜女性从事的工作岗位,用人单位无不当理由仅因劳动者的性别而作出不合理的区别、限制以及排斥行为,构成就业性别歧视,侵犯了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

蔡玉龙诉南京金中建幕墙装饰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用人单位应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并在合理期限内为劳动者办理专业证件转移手续。用人单位不及时办理上述事项,致使劳动者在再次就业时无法办理相关入职手续,或者无法出示相关证件,严重影响新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工作态度和职业能力的判断,从而导致劳动者不能顺利就业,损害劳动者再就业权益的,应对劳动者的未就业损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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