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被告人贺某武与通过聊天软件结识的龙某鹏(在逃)共谋后,向网络资源商蔡某智(另案处理)购买IP地址非法搭建跨境网络专线,出售给缅甸某专门从事“裸聊”敲诈勒索犯罪的窝点,并雇佣技术人员对跨境网络专线进行维护。
2020年7月至9月,被告人李某与胡某(另案处理)共谋以“裸聊”方式敲诈勒索,分别提供场地、设备、技术、支付结算账户,并通过层层联系招募“客服”“枪手”,纠集了被告人王某佳、谷某、钟某龙及谢某雄、谢某军、谢某勇(均另案处理)等人先后偷渡到缅甸。
被告人罗某甲、徐某、聂某某、杨某均系新闻媒体从业人员。2019年11月至2022年2月期间,罗某甲注册成立公司,并与徐某、聂某某、杨某以及被告人罗某乙、罗某丙等人共谋通过自媒体发布企业负面消息进而勒索财物。
2021年1月至2023年4月期间,被告人相某漫在多个线上外卖平台购买食品并投放异物,随后拍照反馈给平台和商家,以不赔偿就投诉相威胁先后向4家餐饮店铺索要共计人民币3 169元。
2020年7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赵某杰用QQ添加14至18周岁未成年女性40余人为好友。在聊天过程中,赵某杰故意找茬称对方把自己气病,以到被害人学校和家中持刀捅人相威胁,要求被害人“拿钱治病”,先后向4名被害人(13至16周岁)索要共计人民币18 964元。案发后,赵某杰向被害人退赔违法所得并取得了谅解。
被告人孙某媛系某网络主播的“粉丝”,被害人侯某经营的培训机构与该主播有业务合作。2022年6月,孙某媛自认为侯某与主播关系暧昧,遂在网络直播间辱骂侯某,并通过自媒体平台找到侯某家人联系方式,借用他人电话向侯某家人宣称侯某婚内出轨。
一起常见的“仙人跳”式敲诈勒索案,背后竟挖出一个作案次数多、时间跨度长、区域分布广的恶势力团伙。“当时他们把我银行卡里的钱都弄走了...
法治日报讯 记者战海峰 近日,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侦办的黄某、吕某敲诈勒索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选为依法惩治利用网络暴力侵犯企业合法权...
近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破获以套路应聘方式对招聘企业实施敲诈勒索的案件。今年2月中旬,某工地的通信项目负责人陈先生通过网络招聘了...
目 录 1.林某某通过网约车猥亵儿童案 2.施某通过裸贷敲诈勒索案 3.庞某某等人约网友见面强奸案 4.杨某某假借迷信强奸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