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东升 通讯员周凌云“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危辉星近日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
环境污染案件中,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产品生产企业对其主营产品及副产品必须具有较高的注意义务,必须全面了解其主营产品和主营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是否具有高度危险性,是否会造成环境污染;必须使其主营产品的生产、出售、运输、储存和处置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使其副产品的生产、出售、运输、储存和处置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或者产生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重大风险。虽然河流具有一定的自净能力,
奋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推动法治成为福建发展核心竞争力福建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罗东川 □ 学习宣传贯彻二十大精神·访谈 ...
□ 本报记者 董凡超12月的山城重庆,各行各业正有序复工复产。当地最大的干副粮油市场——江北盘溪观农贸干副粮油批发市场内的商户们正在...
□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本报记者 刘志月□ 本报通讯员 刘园园3天拿到证。近日,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的张先生拿到“多证合一”的旅馆业...
判断社会组织是否属于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的组织,应当综合考量该组织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是否包含维护环境公共利益、是否实际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以及所维护的环境公共利益是否与其宗旨和业务范围具有关联性。社会组织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是否包含维护环境公共利益,应根据其内涵而非简单依据文字表述作出判断。
当事人关于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内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合同约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环境公共利益,否则应依法认定无效。环境资源法律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即便未明确违反相关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但若认定合同有效并继续履行将损害环境公共利益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
□ 本报记者 阮占江 □ 本报通讯员 唐小辉 黄卫红 “谢谢法院,不但给了我改过自新的机会,还让我端上了‘绿色饭碗’...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社会组织将实施环境污染行为的法人分支机构以及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一并列为被告提起诉讼,应当确认该法人系适格被告。在数个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时,应当遵循环境公益诉讼的特殊规律,将案件交由污染行为实施地、损害结果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便准确查明事实,依法确定责任,保障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
□ 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 本报记者 王春□ 本报通讯员 石嘉浩11月15日,党的二十大代表、浙江省新昌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梁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