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小说《亮剑》的作者都梁其将作品《亮剑》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在内的数字出版专有权授予了北京传奇时代影视文化传播公司独家享有。
备受关注的“同人作品侵权第一案”——金庸诉江南侵权案迎来了终审结果。 日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公布了该案的终审判决:法院认定被...
国际、国内行业标准的版权问题,应根据作品的权属证明、版权页、编写说明等证据进行区别判断,“强制性标准”因是具有法规性质的技术性规范,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但推荐性标准不属于法规性质的技术性规范,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坚持对中外企业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洗稿”热门歌曲《错位时空》引发的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认定被诉侵权歌曲与权利歌曲特定小节旋律一致或雷同,系演绎作品,被告未经原作品著作权人授权而使用,构成著作权侵权。
光明网北京4月18日电 (记者 孙满桃)在网络课堂教学中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美术作品是否构成侵权?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未经许可使用他...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就华著盛阅(天津)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下称华著公司)起诉深圳爱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爱问公司)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作出二审判决,爱问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在其经营的网站上提供涉案作品在线阅读和下载服务的行为,侵犯了华著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须赔偿经济损失共计9.7万余元。
杂技作品《俏花旦》著作权纠纷案有了新进展。11月1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中国杂技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国杂技团)与吴桥县桑园镇张硕杂技团(下称张硕杂技团)、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下称腾讯公司)、许昌市建安区广播电视台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驳回上诉,即张硕杂技团赔偿中国杂技团经济损失4万元,许昌市建安区广播电视台赔偿中国杂技团经济损失1万元等。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下称杨浦法院)就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宽娱公司)起诉福州市嘀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嘀哩公司)、福州羁绊网络有限公司(下称羁绊公司)、福建天下无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天下无双公司)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经审理认定嘀哩公司、羁绊公司、天下无双公司在共同经营的名为嘀哩嘀哩(下称D站)的网站中提供涉案作品《碧蓝之海》在线播放、下载服务的行为,侵犯了宽娱公司
网络小说再起抄袭之争。近日,网络小说创作者“祖占”在其微博发声,称在由作家庄羽首发起的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反剽窃基金(下称“反剽窃基金”)的帮助下,她起诉网络小说创作者“玖月晞”的《小南风》抄袭其作品《越过时间拥抱你》著作权案正式立案。
近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公开审理的一起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引发了广泛关注。在该案中,法院认定杭州某科技公司作为某NFT数字作品交易服务平台的运营方,未尽到审查注意义务,存在主观过错,构成帮助侵权,判决该公司立即删除涉案平台上发布的“胖虎打疫苗”NFT数字作品,并赔偿奇策公司经济损失与合理费用合计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