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蒲晓磊 近日,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开展的第八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结果正式公布。...
□ 本报记者 陈东升□ 本报通讯员 金倩如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推进会,将律师...
□ 本报记者 曹天健□ 本报通讯员 李阳 修江敏12月6日,山东省青岛市律师行业党委在对今年32名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测试时,把...
□ 本报记者 杜洋2020年,北京某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将小区业主顾某诉至法院,要求顾某支付2016年至2019年的物业服务费用9万余元和滞纳金。...
中新网北京12月13日电(韦香惠)近日,有网友表示,有企业要求感染新冠病毒的员工居家按病假算薪酬。对此,中新网采访的多位律师和专家表...
一、在涉外人格权侵权纠纷中,双方当事人援引相同的法律且未提出法律适用异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当事人已经就该民事关系的准据法做出了一致的选择。 二、当姓名权和肖像权具有商业化使用权能时,当事人仅以侵权责任法为依据进行主张,该人格权的精神利益和财产价值可一并予以保护,包括属于合理开支的律师费在内均应纳入人格权的损害赔偿范围。
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知债务已清偿,债权人积极起诉担保人要求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务人消极应诉且承认债权,系滥用诉讼权利损害担保人合法权益的共同侵权行为,担保人依法提出赔偿合理的律师费用等正当要求,应予支持。
本报北京12月5日电(记者魏哲哲)记者日前从北京市司法局获悉:北京市司法局行政审批系统近日通过竣工验收,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
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愿接受调解、和解,是对自身权益的处分,是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作为法律服务者,在接受当事人委托代理诉讼事务中,应当尊重委托人关于接受调解、和解的自主选择,即使认为委托人的选择不妥,也应当出于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考虑提供法律意见,而不能为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基于多收代理费的目的,通过与委托人约定相关合同条款限制委托人接受调解、和解。
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发布律师声明,应当对委托人要求发布的声明内容是否真实、合法进行必要的审查、核实。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未尽必要的审查义务,即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发布署名律师声明,如果该律师声明违背事实,侵犯他人名誉权,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应对此承担连带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