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辉(时年16岁)与陈路路(时年17岁)均系福建省泉港山腰中学学生。2013年6月5日上午8时许,刘志辉与陈路路在该校教室内嬉闹玩耍。其间,刘志辉站在讲台桌附近,四处张望,未注意到陈路路撞袭。
被告人杨某某与被害人刘某是河南省信阳市某高中同班同学。2011年10月27日上早读课时,杨某某认为刘某故意侮辱他,便产生了报复刘某的想法。当天中午,杨某某购买一把匕首,并于下午以谈网络游戏为名将刘某叫到学校操场西南角,趁刘某不备,用匕首对刘某身体连捅数刀,致其当场死亡。案发后,杨某某打电话报警。
2011年12月20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李某某、程某某遇到被害人杨某某,便预谋殴打杨某某。二人以偷商店为名,约杨某某一起进入一个偏僻巷子内,对其拳打脚踢,并用水泥块猛砸其身体。在杨某某哭喊求饶中,李某某又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朝其腹部横切两刀,背部猛刺一刀,后二人逃离现场。
宋某某为贰级残疾人,表现为口齿不清、身体协调性差。2017年4月,宋某某在某银行领取粮食补贴款,并给其父亲缴纳养老保险金时,因忘记银行卡密码,需要办理重置密码业务。工作人员告知其需到开户行办理,因交流不畅发生口角。该银行工作人员不了解宋某某身体残疾情况,见宋某某行为异常,遂启动银行报警系统。
李某系跳舞、军鼓爱好者,常年义务为社区群众教授舞蹈、军鼓等文娱活动,同参与活动的居民一起建立了微信群并被选为群主。2022年1月,张某某作为舞龙爱好者加入该群一起参与活动。同年1月16日上午6时,李某在微信群中通知打鼓队成员为当天表演活动进行集合彩排。张某某并非打鼓队成员但仍于上午8时到活动现场附近练习舞龙。
在王某入住某老年公寓之前,某老年公寓对其开展了健康状况评估,并作为甲方与王某(乙方)、王某甲(丙方,系王某某的子女)签订《托养服务协议书》,约定如乙方突发疾病,甲方应及时通知丙方,由丙方决定在哪个医院接受抢救和治疗,或由丙方同意及时拨打120急救。该老年公寓同时对老人存在的潜在意外风险等进行了告知,王某甲签署了《送养人知情承诺书》。
潘某某入住某养老院,享受一级护理。潘某某居住的房间位于三楼,房间窗户右侧墙壁上安装有烟囱,系位于一楼的某浴室的燃气热水锅炉排气管,烟囱管道与窗户的距离较近。某养老院与某浴室之间存在房屋租赁关系。
  【案情简介】   2023年4月,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 &emsp...
“今天看到弟弟的身体比之前还差,我也心疼。我听法院的劝,感谢法官为我们家务事操心。”王齐(化名)眼角噙着眼泪对法官说到。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抓贼”引起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 2022年2月24日,电子产品专卖店的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