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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驾车肇事致人死亡后假装路人报警 获刑3年
女子驾车肇事致人死亡后假装路人报警 获刑3年

  图为案发现场留下的细小碎片。 固阳县交管大队供图  中新网包头12月18日电 (记者张林虎)内蒙古包头市一女子驾车肇事致人死亡后,竟...

·加强社会监督 应急管理部公布安全生产举报典型案例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蔡岩红 为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加强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并消除重大风险隐患,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近日,...

到期域名未续费,发生侵权应否赔偿?

甲公司经授权依法享有某影视作品的著作财产权。经调查,甲公司发现乙公司未经许可,在其运营网站上提供了上述作品的在线播放服务。甲...

广东省中山石岐一碰瓷团伙落网!
广东省中山石岐一碰瓷团伙落网!

民主与法制网讯(口李锡平 通讯员 邓维哲 袁倩琪)近日,广东省中山石岐警方接报,多名外卖小哥在中山二路被碰瓷诈骗。经侦查,警方发现...

·教育部对科研经费统计源头数据审核把关不够严格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万静 国家统计局近日向教育部反馈了统计督察“回头看”意见。督察发现的问题包括:部分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统计数据更...

“双11”下单的商品还没到?超长预售不能成为脱缰野马

  超长预售不能成为脱缰野马  “双12”都快到了,“双11”下单的商品竟还没收到……最近,一些消费者发现,买的东西并非堵在路上,而是...

高淳县民政局诉王昌胜、吕芳、天安保险江苏分公司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死亡受害人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经公安部门刊发启事未发现其近亲属,政府民政部门作为原告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义务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因民政部门不是法律规定的赔偿权利人,与案件不存在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且其法定职责不包括代表或代替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起民事诉讼,故民政部门不是案件的适格诉讼主体,其起诉应依法驳回。

廖宗荣诉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二支队道路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案

一、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对所在辖区内发现的道路安全违法行为,有权及时纠正。交通警察对违法行为所作陈述如果没有相反证据否定其客观真实性,且没有证据证明该交通警察与违法行为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交通警察的陈述应当作为证明违法行为存在的优势证据。

·中消协发布"双11"消费维权报告 价格争议等成维权焦点

□ 权威发布本报讯 记者万静 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2022“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监测发现,今年“双11”活动期间,消费者高频吐...

古洞春公司诉怡清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民法通则第九十七条规定:“公民对自己的发现享有发现权。发现人有权申请领取发现证书、奖金或者其他奖励。”根据该规定,发现权只是对发现者个人或集体给予的一种荣誉权和被奖励权,不能转让也不能继受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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