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德龙系个体工商户龙泉驿区大面街道办德龙加工厂业主,自2011年3月开始加工生产钢化玻璃。2012年11月2日,成华区环保局在德龙加工厂位于成都市成华区保和街道办事处天鹅社区一组B-10号的厂房检查时,发现该厂涉嫌私自设置暗管偷排污水。
浙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玻璃)成立于1994年5月,2001年12月10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2003 年至 2005 年期间,浙江玻璃先后投资成立浙江工程玻璃有限公司、浙江长兴玻璃有限公司、浙江平湖玻璃有限公司、浙江绍兴陶堰玻璃有限公司,上述企业均从事玻璃生产、加工和销售,职工共计4350人,日熔化总量达5150吨。
2012年11月以来,被告人张益祥、张庆裕、农秀勤三人在南宁市良庆区银海大道景华路东145号左侧自建房内使用过氧化氢(俗称“双氧水”)加工牛百叶、牛肚等食品,加工好后由被告人张益祥销售至广西柳州、贺州等地及贵州省。
2013年6月份起,被告人姚扬业在灵山县新圩镇元屋村委会细王坡村9号,开设了一个猪皮、鱿鱼的非法加工点。被告人姚扬业从市场上收购回猪皮、鱿鱼作为生产原料,然后由其雇请的工人檀雪梅、梁思梦,在加工猪皮、鱿鱼的过程中,使用非食品原料过氧化氢(俗称双氧水)进行浸泡,加工完成后,被告人姚扬业再将猪皮、鱿鱼销售给顾客。
2008年12月5日,陈联会、雷必容出资设立重庆同发针织有限公司,从事针织品加工销售业务,公司住所地为重庆市开县。截止2011年6月,重庆同发针织有限公司累计拖欠袁祖桃等73名职工工资共计144474元。公司法定代表人陈联会逃避支付工人工资。
福建省晋江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市环保局)于2012年7月5日现场检查发现泉州弘盛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盛公司)在从事石材加工生产过程中,存在需要配套建设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和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合格)而投入生产情形,遂于同年7月2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并罚款人民币6万元。
2014年以来,被告人孙某炎未经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批准,未取得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非法低价收购包含大白鲨、柠檬鲨、鲭鲨、虎鲨在内的各类鲨鱼牙齿,加工后通过网络平台向国内外不特定买家销售牟利。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钢铁)于1997年8月11日登记注册,主要从事钢铁生产、加工和销售,其股票分别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挂牌交易。
被告人刘某某等人共同出资成立智能科技公司,明知出口黄金需要许可,且出口黄金及黄金作为原材料成本超过80%的含金产品不能退税,仍利用涉案公司出口镶嵌黄金的智能设备,通过虚假方式提高产品价格,使黄金在产品中的价值比例降至80%以下,逃避黄金制品出口监管。产品出口后,黄金被拆解销售,其余零部件通过关联公司报关进口,再次组装加工成含金产品,循环回流,达到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的目的。经审计,刘某某等人骗取出口退
2015年8月至2018年6月,梁某、王某组建跨国走私犯罪团伙,伙同他人从墨西哥走私加利福尼亚湾石首鱼鱼鳔入境后销售牟利。梁某长期在墨西哥收购、加工石首鱼鱼鳔并组织分批走私入境;王某负责接送货、对数及款项收付等工作;陈某等人通过预付货款收购走私入境的石首鱼鱼鳔。在梁某、王某的安排下,黄某等人多次参与石首鱼鱼鳔走私的带货、接送货工作,张某负责石首鱼鱼鳔走私和销售的记账工作并偶尔参与接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