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弊” 的搜索结果,共32条

湖南省新化县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陈某某等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依法追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及相关行为人提供虚假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的刑事责任

被告人陈某某系湖南省新化县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检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被告人陈某、黄某某系该公司管理人员。2022年12月起,为提升公司效益,陈某某联系购买OBD(车载自动诊断系统)模拟器,并安排陈某购买尾气排放作弊软件安装在环检电脑上。

千万别信!高考还没结束 诈骗短信就来了
千万别信!高考还没结束 诈骗短信就来了

  日前,部分高考考生收到短信,称在考试中被AI监考发现其有作弊行为,成绩记为0分。多地提醒,教育主管部门和招考机构不会向考生发送此...

推广服务存在流量作弊,法院判决无需支付费用

  本报记者 徐伟伦  本报通讯员 尚晓茜 刘衍  近年来,互联网广告合作中因流量造假问题引发的纠纷逐渐增多。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

制衣厂“转型”生产“变牌衣”

为牟利,制衣厂老板售卖定制的“变牌衣”和“分析仪”,供赌博人员作弊,并雇用人员推广。经湖北省阳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传授...

车检“作弊神器”让“问题车辆”蒙混过关

  作弊设备制售者、车主、检测机构沆瀣一气,提高尾气超标车辆过检率  车检“作弊神器”让“问题车辆”蒙混过关  环保检测作为机动车...

宋某文等人组织考试作弊案——依法惩治教培机构人员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作弊犯罪

被告人宋某文系重庆某教育信息咨询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长期从事成人学历提升教育培训工作。2022年8月左右,宋某文与被告人赖某林、魏某等人共谋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并约定收取每名考生数万元作弊费用。

陈某等人组织考试作弊、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案——依法惩治监考人员在全国高考中组织作弊犯罪

被告人陈某系湖北省监利市某中学教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监考人员。2020年初,陈某先后邀约被告人谢某、李某军和熊某(另案处理)共谋组织2020年高考考试作弊,谢某联系在读大学生叶某、李某雨、刘某(均另案处理)为作弊传递消息、试题答案等。

最高法典型案例:高考监考老师组织作弊获利30余万元 获刑四年

  光明网讯(记者 孙满桃)在全国高考中组织作弊是对考试公平、社会诚信的严重挑战,应依法严惩。  最高人民法院6月5日对外发布5个依...

综合治理加油机作弊专项行动查办案件1249件
综合治理加油机作弊专项行动查办案件1249件

  核心阅读  综合治理加油机作弊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共查办加油机作弊案件1249件,涉案金额20.02亿元,罚没金额6.97亿元;查处税费...

综合治理加油机作弊专项行动查办案件124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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