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 的搜索结果,共106条

多方协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陈某遗弃及相关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医疗合同纠纷案

陈某与女友韩某青(经鉴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生育一子韩某某,后陈某在他人介绍下将韩某某送养,但未办理送养手续。送养一月后,韩某某因病被领养人送往某儿童医院治疗,并将陈某的联系方式留给该儿童医院。某儿童医院多次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陈某,韩某某患有肺炎、先天性心脏病等严重疾病,急需手术治疗,但陈某置之不理。

单位挂靠社保致职工未获得生育津贴

公司通过多个案外公司为女职工代缴社保,代缴社保公司不配合领取生育津贴,公司也不向女职工支付产假工资,怎么办?这种代缴社保的行为合法...

村委会善意为老人送终,继承人感恩捐赠遗产——秦某某与程某英等继承纠纷案

程某与秦某某婚后生育程某英等四子一女。程某于2022年病故,因其子女均在外工作,村委会出资为其购置棺材等丧葬用品并办理了丧葬事宜。程某生前尚有存款人民币余额9万余元,其配偶秦某某与程某英等五个子女因继承权发生纠纷。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王某诉赵某等法定继承纠纷案

被继承人赵某与王某系夫妻关系,共生育赵一、赵二、赵三。赵某与王某二人在某村建造房屋11间。2000年,赵某去世,未留有遗嘱,赵某父母也早于赵某去世。2016年,王某与当地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签订房屋征收补偿预签协议,约定被征收房屋产权调换三套楼房及部分补偿款。王某于2022年收到回迁入住通知书。现王某与赵一、赵二、赵三就赵某的遗产继承事宜协商未果,诉于法院。各方对于赵某留有的遗产如何管理未有明确

上海市首例骗领生育保险金案一审宣判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侯劲松)医疗(生育)保险基金(以下简称“生育保险金”)为生育后的参保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是妇女劳动者能够享...

【社评】补齐制度短板,织密劳动者权益维护网

  生育津贴是女职工依法享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剥夺和截留。在国家鼓励生育、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当下,女职工生育津贴被用人单位截...

隔代抚养能要求支付“带孙费”吗?

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隔代抚养案,经审理酌情确定胡某、李某向李某母亲支付6万元。胡某与李某生育两子,于2019年离婚。离...

最高法发布劳动争议典型案例:男职工在妻子生育后依法享受护理假

  光明网北京4月30日电(记者 孙满桃)在“五一”劳动节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六个劳动争议典型案例,涉及常见的竞业限制纠纷...

陈某被撤销监护权案

陈某未婚生育一子小吕,小吕出生后被诊断患有多种疾病,治疗费用高昂且难以治愈。小吕生父瞿某因病身亡,陈某自小吕出生起便将小吕滞留在医院不予照料。法院以遗弃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刘某芽赡养纠纷案

刘某芽与妻子共生育四子女,均已成年并结婚。刘某如系其子,与刘某芽相邻而居。2010年,刘某如意外受伤,认为父母在其受伤休养期间未对其进行照料,产生矛盾,此后矛盾日益加剧,刘某如长期不支付父母的生活费,亦未照顾父母生活起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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