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审被告人韩某某系某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2013年8月5日,某科技公司向申诉人郑某某借款300万元,韩某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4年11月17日,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某科技公司与韩某某共同偿还郑某某借款本金300万元及利息。因某科技公司、韩某某未予履行,郑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被告人刘某某与乙某(女)离婚后,于2015年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确认其对刘小某(2012年出生)直接抚养,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刘小某由刘某某直接抚养,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确认。
在电商平台搜索药品名,选中后点击“开方购买”,再填写用药人信息、选择确诊疾病、勾选最下方的确认选项提交……一系列操作后,重庆某...
成都一女子委托他人帮忙找“职业背债人”办理银行贷款,因未能顺利办理贷款将受托人告上法庭。近日,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该起合同纠纷案,判决确认该委托行为无效,被告返还原告3.18万元。
赖某之母郭某芬与辛某为再婚夫妻,涉案房屋登记在郭某芬和辛某名下。2012年,郭某芬去世,但未留下遗嘱。人民法院于2017年作出民事判决,确认涉案房屋归赖某所有,但需辛某百年之后办理过户手续。后某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涉案房屋位于征收范围内。
及时向劳动者足额支付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一些情况下,劳动者的薪资虽经法院判决确认或经仲裁机构裁决确认,但实际却因用人单位...
现实生活中,未出生的胎儿虽不能称作真正意义上的“人”,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依然确认了其应有的法律地位,明确设立了胎儿利益...
中新社北京9月23日电 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23日发文称,经过深入调查确认,“匿名者64”组织并非普通黑客,而是由“台独”势力豢养的...
哈尔滨某客车公司系新能源客车和新能源专用车民营生产企业,自2014年1月起,该公司租赁哈尔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处房屋及场地从事生产经营,租赁期限至2024年1月。因哈尔滨某客车公司未按约定支付租金,受委托经营该处资产的哈尔滨某控股公司在行使约定解除权后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已经解除,哈尔滨某客车公司立即迁出,并给付租金、房屋占有使用费及违约金等近两千万元,
W公司与宁德某工贸公司于2008年10月20日签订《供应协议》,该协议第16条约定“因履行协议产生的任何纠纷均应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履行过程中,该两公司又与某炭业公司三方签订《修订协议》,该《修订协议》由三方确认:在《修订协议》中新增的条款应作为新条款添加到《供应协议》中;发生变更的条款应以《修订协议》为准;除第6、7、10至13条外,其余未修订条款按《供应协议》规定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