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运” 的搜索结果,共15条

未经授权“搬运”他人短视频带货 法院:构成侵权!

  光明网讯(记者 孙满桃)未经授权直接“搬运”他人创作的短视频侵权!  日前,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了一起涉及“搬运”短视频的信息网...

搬运”已公示的单位录用名单信息算侵权吗?

  “搬运”已公示的单位录用名单信息算侵权吗?  判决认为,个人信息处理者既要在目的限制、手段合法等范围内对信息进行合理处理,更要...

“搬运”已公示录用名单信息被判侵权 北京互联网法院:尊重信息主体的事后拒绝权
搬运”已公示录用名单信息被判侵权 北京互联网法院:尊重信息主体的事后拒绝权

漫画/高岳  本报记者 张雪泓  在社交媒体上“搬运”已公示的单位录用名单信息,是否构成侵权?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一起涉及“搬...

“AI换脸”,搬运了谁的“脸”?

  用户点开“某颜”小程序,通过“AI换脸”便能一键生成自己的古风汉服形象,观看广告后还可免费保存到手机相册。然而,该小程序的部分模...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诉蒋某成等六人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2020年4月至5月期间,蒋某成、周某华联系蒋某平等三人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以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进行非法捕捞作业,由蒋某成、周某华统一收购渔获物,蒋某成还雇佣夏某军接驳搬运渔获物并协助销售。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就此作出生效刑事判决,认定案涉六人非法捕捞长江刀鱼及凤尾鱼共计1470.9公斤,价值101673.7元,均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天然水=水库水?农夫山泉再陷水质争议

近日,“大自然的搬运工”农夫山泉站在了风口浪尖,起因是一位品牌专家在公开场合发表了“天然水就是水库水”“恒大冰泉水质优于农夫山泉”...

用户“搬运”热门剧集,优酷被判侵权

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与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之间的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优酷公司对《红色宝藏》等影视剧在其平台上的传播未尽合理的注意义务,具有主观过错,构成帮助侵权,判决优酷公司赔偿聚力公司13万元,维持了此前的一审判决。

·短视频“剪刀手”当心知识产权“地雷”

某书商为销售《民法典(大字版)》,在其抖音账号中搬运了另一科普博主关于民法典解读的视频来为自己“带货”,被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视频所...

职工残疾鉴定前与公司达成赔偿协议能否撤销

【案情】 2011年6月,王某应聘到某陶瓷公司从事搬运工工作。2012年6月23日,王某在工作期间被瓷砖砸中腿部受伤,后在某手足外科医院...

为图省事木板阻门 电梯受损担责维修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徐伟伦 通讯员梁睿 杨颜金工人韩某长期独立从事材料搬运工作,在某次搬运过程中为方便搬运材料进入电梯,将一块木板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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