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诺销售行为的认定 ——(2021)最高法知行终451号 【裁判要旨】 被诉侵权人销售产品的意思表示内容明确、具体时,即可以认...
侵权人对外宣称的经营业绩可以作为计算损害赔偿的依据 ——(2021)最高法知民终1066号 【裁判要旨】 专利权利人主张以侵权...
裁判要旨 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为了进一步提高损害赔偿数额计算的合理性,在确定实际损失或侵权所得的赔偿数额时,法官可以...
当事人的诉前约定可以作为确定侵权赔偿数额的重要参考 ——(2023)最高法知民终12号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结一起涉及“奥黛丽”辣椒植物新品种的侵权...
□ 本报记者 梁成栋漫画/高岳咖啡和烈酒可以配对,哈利·波特好不容易才抓到的“金色飞贼”能直接放进糕点礼盒里,《王者荣耀》中的人物...
由于网络购物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消费者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进行购物,同时,网络购物还提供了丰富的商品选择,满足了消费者的多样...
朋友之间适当开玩笑,可以活跃气氛,拉近彼此关系。但是玩笑一旦过度,就会变成恶作剧,引起对方不适,甚至可能侵害名誉权。 近日...
商品货不对板、延迟发货?遇到这些情形,消费者可以在更多电商平台发起“只退款不退货”的申请。近期,淘宝、京东相继修改售后服务规则,明...
中新网赤峰1月13日电 (记者张林虎)“没想到26年后,我们一家可以再次团聚,真心感谢公安民警,这是新年最好的礼物。”返乡后,边某的...
1.判断侵害知识产权行为是否构成情节严重并适用惩罚性赔偿时,可以综合考量被诉侵权人是否以侵害知识产权为业、是否受到刑事或者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复侵权、诉讼中是否存在举证妨碍行为,以及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或者侵权获利数额、侵权规模、侵权持续时间等因素。 2.行为人明知其行为构成侵权,已实际实施侵权行为且构成其主营业务的,可以认定为以侵害知识产权为业。对于以侵害知识产权为业,长期、大规模实施侵权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