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 因员工隐瞒相关情况被解雇,从而引发劳动争议的案例并不少。劳动者有向用人单位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同时,用人单位也不应...
著作权法中的合法来源抗辩制度一般适用于流通领域,目的在于通过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利益,维护市场交易安全和效率。笔者认为,被诉侵权人提出合法来源抗辩主张,应围绕3个方面进行司法审查:主体方面一般为复制品发行者,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复制品;客观方面复制品的来源合法,交易链条清晰;主观方面被诉侵权人为善意,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侵犯著作权。笔者以一案例进行论证。
对于投诉人无法证明在域名注册前存在合法的在先权益,亦没有证据证明域名注册人主观上存在恶意攀附的情况下,不应认定域名注册人构成对他人在先权益的侵害。
“居家养老服务专项资金本该专款专用,我却套取侵吞,实在不应该……”不久前,面对江苏省丹阳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回访,导墅镇小华村...
未成年人自愿文身,文身店能否免责?北京延庆区法院:不应以未成年人“同意”而免责刘曼宜 陈晓晓 ▲图为延庆区涉未成年人文身专项治理...
如果货车司机确实违法了,当然应该依法惩处,但如果有个别地方和部门借执法权损害货车司机的合法权益,则不应被轻纵。无论传统治超,还...
罪犯子女考公限制要不要取消? 专家建议分岗位罪名决定限制与否 □ 本报记者 孙天骄 近日,#建议消除对罪犯子女考公的限制#...
质权人为实现约定债权申请执行法院解除对质物的冻结措施,向法院承诺对申请解除冻结错误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该承诺不是对出质人债务的保证,人民法院不应裁定执行其财产。对人民法院错误裁定执行其财产的行为不服提出的异议是对执行行为的异议,对该异议裁定不服的救济途径为复议程序而非执行异议之诉。
对于必要、合理、适度的环境污染处置费用,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属于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的公私财产损失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对于明显超出必要合理范围的处置费用,不应当作为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以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依据。
实际施工人并非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的当事人,亦未与发包人、承包人订立有效仲裁协议,不应受发包人与承包人的仲裁协议约束。实际施工人依据发包人与承包人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后,发包人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